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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體制 總統為武裝力量統帥?偨y通過國防部和人民國防軍司令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最高國防決策機構為革命黨中央國防安全委員會,由革命黨主席任主席,政府總理任書記。國防部(國防和國民服務部)是最高軍事行政機關。人民國防軍司令部為最高軍事指揮機構。武裝力量由正規軍、預備役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分為陸、海、空3個軍種。準軍事部隊有警察、國民服務隊和民兵(民兵為預備役)。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期2年。軍官軍銜分4等11級。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準將,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準尉。 軍
費 比 例
年度 |
國內生產總值(億美元) |
軍費開支(萬美元) |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
1992 |
27 |
10770 |
3.99 |
1993 |
28.4 |
9000 |
3.17 |
1994 |
30 |
8800 |
2.93 |
1995 |
32 |
8700 |
2.72 |
1996 |
- |
8800* |
-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約3.5萬人(現役)。陸軍3萬余人;海軍1000人;空軍3600人;預備役8萬人(民兵)。準軍事部隊8.14萬人(其中含民兵8萬人)。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約270輛;火炮約1350門。 海軍武器裝備:海軍各型艦艇20余艘。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60余架。作戰飛機31架;支援保障飛機33架;防空武器。 準軍事部隊武器裝備:警察航空隊飛機9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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