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撾
國防體制 老撾人民軍最高決策機構是人民革命黨中央國防安全保障委員會。黨主席、政府總理、國防部長、內務部長和軍隊各總部最高長官為該委員會成員,黨主席兼任中央國防安全保障委員會主席。國防部是中央國防安全保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和軍隊的最高行政管理機構。中央國防安全保障委員會主席通過國防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國防部下設總參謀局、總政治局、總后勤局、總技術局4大機關,分別負責全軍的作戰訓練、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保障、技術保障。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地方部隊、預備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組成。正規軍又稱主力部隊,分陸軍和空軍2個軍種。實行義務兵役制。士兵服役期18個月以上。軍官軍銜分3等11級。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準將,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準尉。 軍
費 比 例
年度 |
國內生產總值(億美元) |
軍費開支(億美元) |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
1992 |
12 |
1.022* |
8.52 |
1993 |
13.3 |
1.05 |
7.89 |
1994 |
15 |
0.76 |
5.07 |
1995 |
17 |
0.73 |
4.29 |
1996 |
- |
0.77* |
-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約3.7萬人(現役)。陸軍3.3萬人;空軍3500人;準軍事部隊10萬人以上。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125輛;火炮75門以上;導彈:防空導彈若干枚;陸軍水兵裝備:小型艦艇70余艘。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約60架。作戰飛機:擊機30余架;支援保障飛機27架;導彈:空對空導彈若干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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