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加 拉 國    

    國防體制
      總統為武裝力量最高統帥。國防部為最高軍事行政機關,負責軍費預算、軍工生產和裝備采購等行政事務,對軍隊無指揮權。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分陸、海、空3個軍種。三軍參謀長分別是各軍種的最高指揮官。準軍事部隊受內政部管轄,平時負責邊防、海防和國內治安,戰時配合正規軍作戰。實行志愿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一般為20年。軍官軍銜分3等8級。將官分少將、準將,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軍 費 比 例

    年度 國內生產總值(萬美元) 軍費開支(萬美元)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1990 217.1 3.27 1.51
    1991 231.3 3.49 1.51
    1992 233 3.55 1.52
    1993 239.6 4.61 1.92
    1994 256 4.67 1.82
    1995 280 5.00 1.79
    1996 - 5.03*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約11.8萬人(現役)。陸軍10.1萬人;海軍約1萬人;空軍6500人;準軍事部隊4.97萬人。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約200輛;火炮約370門。
    海軍武器裝備:海軍各型艦艇約60艘。主要作戰艦艇20余艘;兩棲戰及掃布雷艦艇13艘;其他艦艇24艘。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約150架。作戰飛機49架;支援保障飛機100余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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