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本
國防體制 內閣總理大臣是國防組織的最高領導人和自衛隊的最高統帥,對自衛隊行使最高指揮監督權。內閣會議是國防問題的最高決策機構。安全保障會議是國防問題的最高審議機構;防衛廳是在內閣總理大臣直接領導下處理國防事務的行政機關。防衛廳長官通過各自衛隊參謀長對陸上、海上、航空自衛隊實施領導和指揮。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協助防衛廳長官對陸上、海上、航空自衛隊進行統一協調。日本武裝力量由現役部隊、在軍事部門服務的文職人員和預備役部隊組成。正規部隊分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實行志愿兵役制(又稱募兵制)。上等兵(含)以下實行任期制:陸上自衛隊2年(專業技術兵為3年),
海上自衛和航空自衛隊為3年;任期屆滿后,根據本人自愿并經審查合格后,任期可延長2年。軍士和軍官為職業軍人,實行退休制。各級退休年齡分別為:將官60歲,上校55歲,中校至上士54歲,中士以下53歲。軍官軍銜分3等9級。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軍
費 比 例
年度 |
國內生產總值(億日元) |
軍費開支(億日/美元) |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
1990 |
4172000 |
41593/297 |
0.997 |
1991 |
4596000 |
43860/337 |
0.954 |
1992 |
4837000 |
45518/360 |
0.941 |
1993 |
4953000 |
46406/418 |
0.937 |
1994 |
4885000 |
46835/459 |
0.959 |
1995 |
4928000 |
47236/502 |
0.959 |
1996 |
4960000 |
48455/475* |
0.9776 |
1997 |
- |
49850/468* |
-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24.25萬人(現役,編制員額27.38萬人,滿員率為88.6%)。陸軍15.25萬人(滿員率84.7%);海軍:4.41萬人(滿員率95.8%);空軍4.59萬人(滿員率96.5%);預備役4.8萬人;準軍事部隊:1.2萬人,隸屬海上保安廳。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約2160輛;火炮:約5390門。導彈:岸對艦導彈約60枚;反坦克導彈約650枚;陸航飛機:約490架。 海軍武器裝備:海軍各型艦艇156艘。水面艦艇130艘;潛艇:常規潛艇17艘;海航飛機390余架。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約870余架。作戰飛機:420余架;支援保障飛機:450余架。導彈:空對地導彈若干枚;空對空導彈若干枚;防空導彈發射裝置126余部以上。 準軍事部隊武器裝備:各種船艇:約510艘;各種飛機62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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