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 典
國防體制 國王為武裝力量統帥。內閣為最高國防決策機構,議會平時設國防委員會,負責審議政府國防預算,戰時設顧問委員會(3軍總司令任主席)為總司令提供咨詢。國防部是最高軍事行政機關。3軍總司令是組織和指揮部隊的最高領導,對國防大臣負責。平時,總司令通過總司令部所屬各軍種參謀部對部隊實施領導;戰時,各軍種參謀部的職能和編制縮小,總司令通過聯合作戰參謀部直接指揮各軍區遂行作戰任務。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分陸、海、空3個軍種。軍官軍銜分3等10級。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準將,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士兵服役期分別為:陸軍和海軍7~15個月,空軍8~12個月。 軍
費 比 例
年度 |
國內生產總值(億美元) |
軍費開支(億美元) |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
1992 |
2400 |
62 |
2.58 |
1993 |
1853 |
52.6 |
2.86 |
1994 |
1970 |
53 |
2.69 |
1995 |
2060 |
60 |
2.91 |
1996 |
- |
63* |
- |
1996 |
- |
64* |
-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約6.26萬人(現役)。陸軍4.31萬人;海軍約1萬人;空軍9500人;預備役約73萬人;準軍事部隊約104萬人。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2120余輛;火炮2236門以上。導彈:反坦克導彈若干枚;陸航飛機:直升機107架。 海軍武器裝備:海軍各型艦艇約110艘。水面艦艇90余艘;潛艇:常規潛艇17艘。 海岸炮兵部隊裝備:火炮70門以上;船艇190余艘;海航飛機約30架。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620余架。作戰飛機463架;支援保障飛機158架。導彈:空對空導彈若干枚。 準軍事部隊裝備:巡邏艇約7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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