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 克 蘭
國防體制 總統為武裝力量統帥?偨y通過國防部領導和指揮武裝力量。國防部為最高軍事領導和指揮機關。武裝力量由正規軍、預備役部隊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分陸、海、空(含防空軍)3個軍種。實行義務兵役制。士兵服役期2年。 軍
費 比 例
年度 |
國內生產總值(億美元) |
軍費開支(億美元) |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
1992 |
629 |
53 |
8.43 |
1993 |
510 |
8.24 |
1.62 |
1994 |
370 |
7.49 |
2.97 |
1995 |
380 |
7.49 |
2.89 |
1996 |
- |
7.49* |
-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約32.8萬人(現役)。陸軍約18.8萬人;海軍約1.6萬余人;空軍(含防空軍)12.4萬人;預備役約100萬人;全部為過去5年內的限役人員;準軍事部隊3.6萬余人。其中,國民警衛3萬人,內容部內衛部隊約3000人,邊防衛隊數千人。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約17150輛。導彈:地對地導彈發射裝置272部;反坦克導彈若干枚;防空導彈若干枚;陸航飛機:直升機約510架。 海軍武器裝備:海軍各型艦艇30余艘。水面艦艇約30艘;潛艇
常規潛艇3艘;海航飛機180余架。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1710余架。作戰飛機810余架(封存380架);支援保障飛機900余架;導彈:防空導彈發射裝置825部。戰略核力量(正在進行裁減)武器裝備:洲際彈道導彈174枚;戰略轟炸機46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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